裝置藝術不是某一種風格的主張,而是一種形式手法的稱呼。
裝置藝術(Installation art),是指藝術家在特定的時空環境裡,將人類日常生活中的已消費或未消費過的物質文化實體、進行藝術性地有效選擇、利用、改造、組合,以令其演繹出新的展示個體或群體豐富的精神文化意蘊的藝術形態。簡單地講,裝置藝術,就是「場地+材料+情感」的綜合展示藝術。
裝置藝術日漸在內容關注、題材選擇、文化指向、藝術到位、價值定位、情感流向、操作方法等方面,都呈現出多元繁復的狀態。
裝置藝術擴大了視覺藝術的本質定義,將繪畫中的2D空間呈現,變成生活中具體的3D空間或4D空間。裝置藝術以開放或開發身體所有的感官知覺來傳達作者的意念。或將展出的環境、空間和時間因素,加添作品內。或需要觀眾的互動參與,繼續發展變化,作品才能成立。
最知名的一件達達藝術作品是由杜象(Marcel Duchamp, 1887-1968)所創作的「噴泉」——一個小便盆,在它的背後有杜象「R. Mutt, 1917」的簽名。杜象將這個以工業製成的東西當作作品,稱之為「現成物」(readymades)。杜象把工廠製造出來的商品當作作品呈現,挑戰認定藝術應該是獨一無二,由技藝非凡的藝術家所創作的傳統認知。
德國達達藝術家史維塔斯(Kurt Schwitters, 1887-1948)從每天生活中的垃圾及殘餘物中,創作出精巧的拼貼作品,而作品拼貼出的每一層內容,就是他自己的生活寫照,從他讀的報紙、旅途中的存根或是展演的票根等等。作品「莫爾茲畫32A—櫻桃畫」(1921)包括了:一個舊的酒瓶軟木塞、木屑、金屬、紙和織品以及一張印有櫻桃的卡片,全都被小心地安排在 充滿形狀與色彩的抽象圖像中。史維塔斯為他的拼貼技術創了一個專門的術語——「美爾茲」(Merz, メルツ)。這個名字是出自他的一件作品。在作品的報紙碎片中,有一個原意是「商業」的德國字「kommerz」,直接擷取後面的四個字母而來的。史維塔斯將「美爾茲」發揮到極致,他將整個房間放滿了巨大的3D立體拼貼物,試圖創造一個充斥拼貼的環境。他稱這種構造為「美爾茲佈」(Merzbau),也就是「美爾茲建築物」(Merz-buildings)。當他創作作品時,拜訪他的朋友們常會發現他們弄丟一些像鑰匙和鉛筆類的小東西,而稍後又再度發現它們的蹤跡,原來它們全都被放置到藝術家的最新作品中。嚴格來說,這些只是一些較特別的手法展示作品的前衛實驗。
「裝置」,原本指的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掛畫或是展覽的佈置。從「裝置活動」到被認定為一種「裝置藝術」,套用近代美國美學家狄奇 (George Dickie, 1926-) 的說法: 「裝置」這活動被某個藝術機制賦予一種藝術地位,以供(機制內的)人鑑賞。
據美國 (Art Index) 的目錄分類, 「裝置」一詞在1978年以前仍屬「展覽方法」(exhibition methods) 一環。直到第廿七卷 (1978年11月至1979年10月的一期)開始,「裝置」一詞才添上一重新意義。目錄上除了刊有 installation (methods) 一欄外,還增加了 installation (art) 一項。
裝置藝術始於60年代「普普藝術」,如喬治‧席格(George Segal, 1924–2000)的愛麗絲聽著自己的詩和音樂, 1970>、克萊斯‧歐登伯格(Claes Oldenburg, 1929-)曬衣夾, 1976(費城市公所前)>、愛德華‧金霍茲(Edward Kienholz, 1927-1994)市立醫院(The State Hospital, 1966)>、雷德‧格倫斯(Red Grooms, 1937-)的 喧鬧的曼哈頓(Ruckus Manhattan,1975)>。
裝置藝術始於60年代「地景藝術」(Land Art), 或作「大地作品」 (Earth works) 或「大地藝術」 (Earth Art)。 它是從環境藝術 (Enviroments Art) 演進而來,廣義地說,即環境藝術的一種。從極簡藝術裡終止裝飾的傳統這一觀念分出來,他們又銜接「非藝術」及「反造型」而在當代藝術裡大行其道。他們反對市場經濟制度,也不願淪為畫廊、美術館下的附庸角色,在他們認為這些都是人為的制度,會因官僚而僵化,在此制度之外,其他的可能性及發展會受到限制,唯有迎向自然才是生生不息的。於是他們走進自然,並喚起生態及地理環境的意識,又重新再去發掘古老文化的傳統,也因此,他們又很快地與極限藝術那種重視工業的高度技術作風劃開界線。他們為了重回自然界,吸取其神秘的天然養分,他們試圖重新建立起19世紀風景畫作的浪漫傳統。 (http://blog.udn.com/lu921/1225346)
雖然是藝術創作和大自然的結合,並不意味著用藝術作品把自然改觀,而是把自然稍加施工或潤飾,在不失大自然原來面目之下,使人們對他所處的環境重新予以評價。換句話說,把大自然稍加施工或修飾,使人們重新注意大自然,從中得到與平常不同的藝術感受。
「地景藝術」始於 1960 年代地大物博的美國,到了 1970 年代有許多畫家和雕刻家紛紛跑到戶外,從事地景藝術的創作。
地景藝術所追求的理念是:
第一,探求製作材料的平等化和無限化,並打破藝術與生活的界限。
第二,反對藝術作品的買賣行為。他們認為藝術作品不應該放在美術館,更不許成為少數資產階級的獨享物。
第三,地景藝術的生命是短暫的,其目的在於讓大多數的人們參與。而這一種參與的行為完全脫離了實用性,只在遊戲與幻想的行為中,得到未知的一種新體驗。
裝置藝術也承襲1965年出現於紐約的觀念藝術運動(Conceptual Art)。觀念藝術「意圖至上」的概念,從傳統的雕塑範疇中脫離出來,不再著眼於作品形式(form)的追求。這樣的概念可以如此定義之:「將藝術精簡至純粹的一些想法,並且不再涉及任何藝術的 『材質』」(Robert Atkins, 藝術史)。「一些概念可以成為藝術作品。它們相互連接,有時在結束時要以材質性作為記錄,但是整體的概念卻無須物質化呈現的」這是1969年極簡主義藝術家Sol LeWitt(1928-2007)在“Sentences on Conceptuel Art” 所寫的。觀念藝術反映在語言用法、符號學、哲學,以及藝術的根本媒介上,並完全取代有關物體方面的創作。在美國的這場運動發展接著到歐洲,而且持續到70年代末。
觀念藝術做為藝術的呈現方式,無論是一些觀念或一些概念,經由口說聲明、演唱、對話、感想或者是政治、社會、哲學、語言學的一些引言或者透過報告方式。有時候也以小冊書籍、帶插圖或圖表的文章,一些照片紀錄、影片,一些書寫於畫廊牆壁上的文字,或者一些數學的公式紀錄在畫布上以對應其概念,或者還有以藝術家的身體,或自然對象為場景來呈現的。
(http://blog.udn.com/lu921/1225174)
裝置藝術作為一種藝術,它與六七十年代的「波普藝術」、「合成製作」(assemblage)、「極簡主義」(Minimalism)、「觀念藝術」(Conceptual Art)、「環境藝術」(enviornment art)等有聯系。
美國藝術評論家安東尼‧強森(Anthony Janson)對後現代主義時期裝置藝術如此引人注目是這樣解釋的,「按照解構主義藝術家的觀點,世界就是『文本』(text),裝置藝術可以被看做是這種觀念的完美宣示,但裝置的意象,就連創作它的藝術家也無法完全把握,因此,『讀者』能自由地根據自己的理解,進行解讀。裝置藝術家創造一個另外的世界,它是一個自我的宇宙,既陌生,又似曾相識。觀眾不得不自己尋找走出這微縮的宇宙的途徑。裝置所創造的新奇的環境,引發觀眾的記憶,產生以記憶形式出現的經驗,觀眾借助於自己的理解,又進一步強化這種經驗。其結果是,『文本』的寫作,得到了觀眾的幫助。就裝置本身而言,它們僅僅是容器而已, 它們能容納任何『作者』和『讀者』希望放入的內容。因此,裝置藝術可以作為最順手的媒介,用來表達社會的、政治的或者個人的內容。」。另一位評論家麥克 (Michael Kimmelman)則指出,裝置藝術在當代興起,與它的文獻記錄功能有關。它在這方面的潛能,遠遠超過繪畫、雕塑和攝影等藝術形式。
裝置藝術正是這樣一個說不清的世界--雜亂的實物,令人目不暇接的錄像,昏亂怪異的聲響,玄言斷句,雕塑加繪畫。這體現西方當代人迷茫而又無可奈何,不得不以自我為中心,放棄傳統宗教,在神秘中尋求對不可知的答案。裝置藝術解讀的不確定性暗示這種神秘,承認人類的認知是相對的,而無法逾越的不可知才是絕對的。
裝置藝術一般具有以下特徵:
1.裝置藝術首先是一個能使觀眾置身其中的、三度空間的「環境」,這種「環境」包括室內和室外,但主要是室內。
2.裝置藝術是藝術家根據特定展覽地點的室內外的地點、空間特地設計和創作的藝術整體。
3.就像在一個電影場裡不能同時放映兩部電影一樣,裝置的整體性要求相應獨立的空間,在視覺、聽覺等方面,不受其它作品的影響和干擾。
4.觀眾介入和參與是裝置藝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裝置藝術是人們生活經驗的延伸。
5.裝置藝術創造的環境,是用來包容觀眾、促使甚至迫使觀眾在界定的空間內由被動觀賞轉換成主動感受,這種感受要求觀眾除了積極思維和肢體介入外,還要使用它所有的感官:包括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嗅覺,甚至味覺。
6.裝置藝術不受藝術門類的限制,它自由地綜合使用繪畫、雕塑、建築、音樂、戲劇、詩歌、散文、電影、電視、錄音、錄像、攝影等任何能夠使用的手段。可以說裝置藝術是一種開放的藝術手段。
7.為了激活觀眾,有時是為了擾亂觀眾的習慣性思維,那些刺激感官的因素往往經過誇張、強化或異化。
8.一般說來,裝置藝術供短期展覽,不是供收藏的藝術。
9.裝置藝術是可變的藝術。藝術家既可以在展覽期間改變組合,也可在異地展覽時,增減或重新組合。
裝置藝術的特質:
1.「非永恆性」和「非商品性」的創作觀念:承襲杜象以來的反美學傳統,保障創作的「純粹性」和「自由」,免被時下的商品文化和藝術建制所操控。
2.強調「展示 / 創作」策略:將原被分割開的「創作」與「展示」邏輯,再次連繫起來,再次納入藝術家創作領域。
3.故意忽略傳統藝術創作「技巧」:「裝置」多是「混合素材」的產物,沒有一套特定的技術規範,藝術家大可自由地運用各種物料、物件或物象,利用相應合適的「技術」,甚至以自創的手法把媒介物取捨、併合、重組過來,令展示物以展示空間變成一組意義生產的處境 (場域, site)。
德國約瑟夫‧波依斯〈Josef Beuys 1921-1986〉他使用粗糙的素材未經提煉的原始物質,如油脂與毛氈、骨頭、血、金屬、陳舊木塊、動物髮毛…等材料營造德國戰後的贖罪行動,重新建構與淨化日耳曼民族的唯心意識,其藝術取向是反抽象的他率直的站在有機性存在的一邊,試圖去解析物質的矛盾根本性:渾沌與秩序、有機與無機、外在與內斂、肯定與未定,以一種薩滿教式的光輪〈藝術家充作巫師〉將裝置作品與環境結合並把神祕光輪轉給展出的場域,使後現代德國藝術先一步從歷史中記取教訓,並傳達出強烈的人道精神關懷與責任。
美國的裝置藝術先驅艾倫‧卡普羅(Allan Kaprow)是著名的美國行動藝術大師(或被稱為偶發藝術)。偶發蕘藝術運動的興起是源自於50年代的自由社會風氣,藝術家們尋求更多與社會的互動、更直接地發揮影響力、在改變社會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。這樣的藝術型態整合了繪畫、舞蹈、詩歌、音樂、影片、幻燈片、唱片、收音機等各種媒體,並開放給大眾參與,這類偶發藝術是無法複製的,而構成一種獨一無二的藝術體驗。
Allan Kaprow曾將偶發藝術定義為:「空間之不可轉移,在時間中之不可再複製」。他並曾在藝術館策畫許多作品,致力於行動藝術的推動。行動藝術所表達的重要精神就是藝術與生活結合的概念,Kaprow曾自述為「一個非藝術家,拒絕參與各任傳統形式的藝術」,這樣的Kaprow也讓他的一生成為一個完整的行動藝術作品。(http://www.eslite.com/product.aspx?pgid=1002147641793782)
在wiki列名的裝置藝術家。
參考網頁:
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8445.htm,20120211參閱
http://nkdesign.pixnet.net/blog/category/1295303,20120211參閱
http://sites.ccvs.kh.edu.tw/blog/lib/read_attach.php?id=379,20120707參閱
http://openlearn.plkwcc.edu.hk/~lcy/teachingmaterial/media/hkinstallation.ppt,20120707參閱